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工信部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工信部备案系统会对新提交的备案域名注册信息进行额外的强制性核验,要求:
1、域名注册所有者如果是以备案的主办者名称注册的,备案的主办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要与域名注册提交的信息保持一致。
2、注册域名必须为境内域名。在境外注册商注册的域名,或境外的域名,都将无法办理网站备案业务。请大家谨慎选择注册域名。
3、网站备案域名只有国家允许的后缀,方可进行备案,可允许备案后缀可访问
4、只有在国家批复的注册商下注册的域名,才可进行备案。
5、域名必须先实名认证,实名通过后才能备案。
如有问题,请您及时联系您的业务经理或公司客服电话:0371-56650505。